Posted by 基層人 on 17/5/2006, 5:22 pm, in reply to "請會計處準時將審查通知送給各駐外館處"
謝謝你說出我們的心聲!
會計處每次只會催促外館送單據,定期限也就罷了,還要評等第!
相對的,會計處在審核外館單據時,是不是也應該有個合理的期限!(不宜超過收到單據之後兩個月),若未在期限內審核完畢,也應該評一評他們的等第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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